廉租房顧名思義就是廉價出租的房屋,而且國家相關政策對此也做了一些嚴格的規(guī)定,但是,在陜西省寶雞市太白縣,廉租房被當成商品房公開向外出售,一部分人本不該享受廉租房政策的購買了廉租房,而真正的低保戶和低收入者卻根本無力購買廉租房。(5月31日《中國網》)
陜西省太白縣的廉租房出售行為,在業(yè)內被稱為“租售并舉”,其實,這種現象早在2008年就曾轟轟烈烈的爆發(fā)過。其時,為了填補資金缺口,福建、甘肅、河南等一些中西部地區(qū)開始探索廉租房“共有產權、租售并舉”政策,通過出售廉租房的部分產權回籠資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輪的廉租房建設中。顯然,太白縣的做法也莫過于此。
必須承認,地方政府在建設廉租房時的確有難處,因為廉租房是一項資金只進不出的建設項目,其規(guī)模越大,就意味著財政壓力水漲船高。一般而言,中央財政的補貼只占建設成本的1/3左右,雖然省級財政也會配套一部分資金,但即便是這樣,對縣級政府而言,依然會感到巨大的資金壓力,“租售并舉”無疑成了緩解壓力的捷徑!
但是,這種做法卻常常會戕害廉租房的制度正義。一方面,地方政府向上面要扶持的時候,往往會打著廉租房旗號,用足中央政策,而在向下面索取回報時,就會以資金缺口為名進行出售,使廉租房成了商品房,進而甩掉財政包袱,如此兩頭討好、左右逢源的結果必然會造成中央和省級財政的浪費,土地資源不合理的流失!
另一方面,一旦開了“租售并舉”這個口子,就難保地方政府不會將廉租房當做一種牟利的工具,在出售的過程中大行權錢交易。從太白縣的種種做法來看,顯然很值得懷疑,一是當地城建局拿出的是沒有加蓋公章的文件,二是部分買廉租房者不具備住廉住房的資格,卻通過裙帶關系買到,三是面對記者采訪卻再三避諱,甚至連買廉租房者的名單也不敢示人!
試想,若廉租房“租售并舉”中沒有貓膩,當地住建局又何須如此諱莫如深?廉租房制度的本質就是“扶危濟困”,彌補市場機制“缺陷”的制度,但是,很顯然,所謂“租售并舉”的做法正在戕害廉租房制度的正義性,傷害困難民眾接受制度救濟的基本權利,更將嚴重影響政府的公信力,亟待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警惕。(中國臺灣網網友:禹海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