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基會下屬“仁愛基金”被曝向陜西大型國企和地級市老干局捐贈上萬輛劣質自行車。4月26日,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回應稱,主持這次捐贈的仁愛基金志愿者時進龍曾是他們聘任的志愿者辦公室主任,但是已經到期了。(齊魯網相關新聞:紅基會調查仁愛基金向國企捐劣質自行車事件)
捐贈劣質自行車事件給公眾留下了好多疑問,譬如,紅會的宗旨、程序、價格、監(jiān)督等問題。不僅嚴重違反了雪中送炭、公開透明、尊重捐贈方意愿、體現(xiàn)資助效益的四項基本原則,起不到宣傳“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結果還落得讓受捐單位領導“一提起就有些氣不打一處來”!斑沒發(fā)放完,職工罵聲一片陸續(xù)收了回來!睉撜f紅會這次又將事情辦砸了,捐贈自行車成了一鍋“夾生飯”。
紅會將好事辦成了“夾生飯”,不但公眾不滿意,而且最不應該以主辦人是“臨時工”,“我們確實監(jiān)管有問題,應該將他任期截止的時間公布在網上,讓大家來監(jiān)督!薄熬痛藙e過”,應該對問題有一個明確的交待。
首先,捐非所人,捐非所需,事已至此,先無奈地“就此別過”。
其次,審批程序問題。不看受捐對象,不做考察“我打報告給人家一說,人家就撥下來!薄叭思乙豢矗徒o打了20萬元”。借用受捐者想不明白的問題:“啥都不為弄一堆爛自行車捐給咱,仁愛基金圖啥呢?弄點實實在在的東西捐給那些上不起學的孩子們,不是更好嗎?”到底圖啥呢,難道真的錢多的沒處捐?這恐怕不是“管理有點問題”吧?誰給了時進龍這么大的自由?時進龍的報告打給了誰,誰批準他這么做的?
第三,時進龍:“那你就去監(jiān)督去,我這不接待。我志愿者辦愛干嘛干嘛,你監(jiān)督不上。”這是內部規(guī)定,還是時進龍個人“辦事風格”?這就是他“要給紅十字會出力辦些事”的態(tài)度?是真心還是另有目的?還是有人看上了他這個“優(yōu)點”?難道“要給紅十字會出力辦些事”,就可以委以重任?是用人失察,還是“楊子榮”奉上了“聯(lián)絡圖”,“座山雕”“等國軍一到,我就是司令,你們都弄個師長旅長的干干”的加官進爵?
第四,號稱價值700多塊錢的自行車,實際上只值140元,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捐贈,一片紙的票據收條都沒有,怎么上賬呀?“他們不要票。”連自行車老板趙大龍都認為紅十字會部門很亂,難道真的“當局者迷”,就一點問題也沒有發(fā)現(xiàn)?還是有人從中糊涂開了糊涂賣,試圖渾水摸魚?究竟紅會怎么入的帳?中間有沒有人“拿回扣”“掐爪子”?
總之,出了這么大的問題,難道問題隨著時進龍:“我想干就干,不想干就拉倒!薄熬痛藙e過”?現(xiàn)在這個問題,已經不是紅會內部的事情了,它傷害的是公眾的心,堵的是慈善人士的門,是對慈善的玷污;如果紅會不能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結果,筆者認為,有關部門該出手時就出手,決不允許紅會“就此別過”,它關系著今后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關系著誠信、公信,關系著引人向善的大問題,有關部門決不能等閑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