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廳向社會通報79人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名單。據(jù)悉,這是我省首次公布終身禁駕名單。
通報稱,2009年以來,全省各地在執(zhí)法過程中,對已發(fā)生的重大逃逸交通事故中,共有214人被批捕,正在起訴審理中,12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鄭州孟二強等79人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明,且終生不得重新獲得機動車駕駛證。據(jù)了解,此次79名被終生禁駕的人員當中,駕齡最長的15年,駕齡最短的不到1年;年齡最大的53歲,年齡最小的僅有20歲。
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張益民介紹說,今后,省公安廳將硬起手腕嚴懲交通違法犯罪,實行責任倒查,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jù)介紹,首批公布79名終生禁駕名單,下一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還會繼續(xù)加大公布終生禁駕名單的力度。(記者 郭俊華)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