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在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招標時,涉泄露評審委員名單給得標的力拓公司,助吳淑珍向力拓公司索賄900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高等法院”更一審5日判余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附保護管束,須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并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2003年7月間,臺當局“經(jīng)濟部”委托“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世貿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工程總預算為新臺幣36億元,為求盡快展覽館工程,當時決定以最有利標方式招標,并由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審理標案。
臺“最高檢特偵組”在偵辦陳水扁“機要費案”時,查出當時得標的力拓公司涉嫌行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9000萬元,吳淑珍便指示余政憲泄漏南港展覽館標案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幫助力拓公司順利得標。
更一審合議庭審酌余政憲是被動聽命于吳淑珍,未獲取利益,犯后也坦承犯行,今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附保護管束,須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并向公庫支付500萬元。另協(xié)助泄漏名單的余政憲友人洪重信被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評審委員周家鵬則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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