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夫婦被控在二次金改案中以寶徠豪宅洗錢。陳水扁今天出庭辯稱,李登輝卸任后,也透過妙天禪師以先租后購方式買翠山莊豪宅,李沒事他卻有事是差別待遇。
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jié)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洗錢案,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及多名臺灣企業(yè)高層。臺灣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泰榮、監(jiān)察人呂和霖,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被檢方認定參與陳水扁家購買寶徠豪宅洗錢,均被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下午傳喚相關(guān)人員出庭,陳水扁指出,任內(nèi)原本期待卸任后回臺北市民生東路老宅,但因民生寓所被人丟汽油彈,基于安全理由,才決定到高雄市買房子。在交屋前的空檔,吳淑珍告訴他先租用寶徠的房子,為期1年,月租16萬元新臺幣,因此他一直以為寶徠是租的。
陳水扁說,李登輝卸任后所居住的翠山莊豪宅,先前也是以妙天禪師的名義購買,再由臺當(dāng)局支付妙天禪師租金,直到藍營“立委”修改相關(guān)條例后,李登輝才把翠山莊買回。相較李登輝的待遇,陳水扁家因購買寶徠豪宅遭起訴,陳水扁不滿地表示:“別人都有那樣的命,對我陳水扁就是差別待遇!
吳淑珍指出,陳幸妤當(dāng)時一直準備赴美念書,還打算把小孩帶到美國居住,而女婿趙建銘認為寶徠的租金太貴,要求陳幸妤到臺灣南部定居,兩夫妻意見不合,她與陳水扁介入調(diào)解。吳淑珍表示,基于母親立場,她不可能讓兒子陳致中及陳幸妤知道寶徠是她買的,“要不然陳幸妤住一層樓,而陳致中跟父母同住,陳致中會很不爽”。
審判長周占春庭末諭知,下次庭訊將于7月14日上午9時30分召開,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zhèn)慧出庭作證。(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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