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家族所涉貪污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有期徒刑20年,臺灣“高檢署”本月15日收到判決后認為有諸多用法不當情形。臺灣“高檢署”今天提出上訴。
據了解,臺灣“高檢署”上訴部分包括公務機要費案、龍?zhí)顿彽匕、南港展覽館案及洗錢、收受辜仲諒款項等部分,對于陳水扁、吳淑珍收受陳敏薰賄賂各被判刑8年及林德訓偽證判刑2個月則不上訴。(中國臺灣網 王賽賽)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責任編輯:王賽賽]
14.5萬民眾上街怒吼蔡英文
臺當局想登陸拉客救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