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社論:“日本核災啟示錄”。社論表示,從日本地震經(jīng)驗告訴我們,核電廠安全與輻射外泄問題是我們必須正視的課題。
全文摘編如下:
一場9.0的大地震引發(fā)的日本核電廠爆炸輻射外泄事件,讓全世界一陣驚慌。歐盟以“啟示錄”(APOCALYPSE)般的大災變形容日本核電災難,指稱東京當局對福島核電事件幾已失去控制;外電亦稱日本福島核電廠事件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三大核能事故之一,其嚴重程度已超越美國三浬島核事故,如果事態(tài)惡化,也可能更甚俄國的車諾比核災事故。
為了安撫民心,這幾天“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官員一再對外說:日本福島核電廠事件對臺灣,不會影響或是影響有限;美國核子管理委員會 (NRC)主委亞茲柯十六日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表示,福島核電廠四號反應爐廢燃料棒儲存池的水已經(jīng)干涸,災情比日本官方說法嚴重,而美方建議福島核電廠附近美僑撤離范圍比日方宣布范圍廣。
聯(lián)合國核子監(jiān)督機構(gòu)“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署長天野之彌則表示,他準備前往日本,掌握第一手資訊。天野之彌認為,日本福島核電廠的情勢發(fā)展“非常嚴重”,但還不是斷言“失控”的時候。
全世界使用核能發(fā)電最多的歐盟更關心此一事件后續(xù)發(fā)展。目前歐盟所使用的電力,三分之一來自核能發(fā)電,占能源使用總量的15%。根據(jù)“歐洲核能學會”(ENS)統(tǒng)計,目前歐洲共有195座運作中的核子反應爐,其中143座位于歐盟國家內(nèi)。德國總理梅克爾和法國總統(tǒng)薩科奇并已同意,共同推動把核能安全列入3月底于法國舉行的20大工業(yè)國(G20)領袖峰會議程。
盡管各地反應激烈,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說,經(jīng)過模式計算,假設日本福島電廠10座機組全都外泄高劑量的放射性物質(zhì),且風向吹向臺灣的最壞情況下,估計輻射污染值為車諾比事件的13倍,而臺灣位在福島下風處、由日本飄到臺灣的時間約為120小時,再借由大氣擴散,得出臺灣民眾兩天內(nèi)的輻射累積劑量將為每小時7.3毫西弗,不到10毫西弗的掩蔽措施基準;而7天的輻射累積劑量為25.5毫西弗,也不到50至100毫西弗的疏散標準,更不到100毫西弗需要服用碘片的情況。
原能會話才剛說完,昨天島內(nèi)三大機場針對日本返臺旅客輻射檢測,受檢的四千多名旅客中,就有25人受輕微污染,雖然經(jīng)過處理后,再次量測,都沒有問題。但此一檢測結(jié)果,說明了輻射外泄顯非空穴來風。
從外電與世界各地的訊息顯示,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泄事件已經(jīng)是全球重大核電廠災變事件,即使是日本文部科學省亦不得不承認,在福島核電廠西北方約廿公里處,偵測到最高每小時330毫西弗輻射量,是平常值的六千六百倍。
輻射污染問題是一個風險管理的課題,自然背景中就有輻射,平常我們照X光也會接受到輻射污染,但目前社會氛圍似乎是要求沒有輻射污染,這樣的風險溝通,結(jié)果一定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因此當前防災教育最迫切的課題就是如何透過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而建立一個風險社會。
日本是最重視風險管理的國家之一,一場天災下來,還是發(fā)生了舉世震驚的核電廠輻射外泄事件。而當前的臺當局亦考慮以核能發(fā)電做為達到減碳防止地球暖化的策略之一,從日本的地震經(jīng)驗告訴我們,核電廠安全與輻射外泄問題是我們必須正視的課題,重新以災難管理及安全的角度檢視能源發(fā)電政策,先從專業(yè)角度分析各方利弊得失,應采取防災與減災的風險管理措施以及風險多寡,再將資訊完全公開透明,尋求全民共識,這樣才有可能化解民眾對核電安全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