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nóng)歷年前,侯寬仁決定起訴馬英九后,當(dāng)時陳聰明還沒當(dāng)上“檢察總長”,自然沒有尋求統(tǒng)一見解的問題,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后,陳聰明失職,跑政治龍?zhí),漠視統(tǒng)一見解的契機,把球丟給法院。如今,馬案一、二審都判無罪,檢方仍上訴,只有走完“司法”程序,讓馬英九“特別費”案終生免疫。
臺灣《聯(lián)合晚報》特稿文章指出,“首長特別費案”,侯寬仁起訴了馬英九,標準不一的給了謝蘇不起訴,卻又起訴了呂游陳等民進黨“天王”,檢察一體的精神蕩然,讓“司法”卷進政治漩渦。
雖然馬英九在無罪判決后,公開呼吁虛耗到此為至,但臺北地檢署火速上訴高等法院,讓外界質(zhì)疑有政治操作上,確實發(fā)生“司法”絆馬索的威力,高院日前再度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又面臨上不上訴的問題。
文章認為,就政治層面來講,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什么“特別費”,民進黨打馬的電視廣告,還將“特別費”誤用成“特支費”,陳水扁甚至消費“司法”,指高院無罪判決為馬“放水”,如果馬案不上訴,馬英九的“司法”檢驗等于只驗了一半,既然對清白有信心,對“司法”公正有期待,讓“司法”走完程序,也不是壞事。
“高檢署”最后決定上訴,在力道上,與臺北地檢署完全不同,也輕了許多!案邫z署”雖上訴,但最高法院的判決,不論是程序駁回或發(fā)回更審,都已是“大選”后的事了,不會再影響“總統(tǒng)大選”。到時“司法”反而可以平常心,就法論法給“特別費”一個定調(di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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