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的情景劇有時比熒屏更精彩而詭異。表叔、房叔之后有“房嬸”———沸沸揚揚的“房嬸”事件,并未按人們心中“反腐連續(xù)劇”的邏輯演繹,而呈現(xiàn)出戲劇性一幕。廣州市紀委證實了網傳24套房產的情況,同時稱“房嬸”“非黨員非領導”,其前夫也是普通退休教師。而身處輿論漩渦的“房嬸”本人,對此更憤憤不平,稱其用合法收入買房,“我沒做過官,市紀委為何來查我?”
“房嬸”退休前供職于企業(yè)的設計院,雖貴為高級工程師,但既沒任行政職務,又未入公務員序列,總之,離公認的權力系統(tǒng)還有相當距離。無論如何劃定“成分”,也只能歸于老百姓名冊。而反腐反到了百姓頭上,這種“劇情沖突”多少有點令人尷尬。
雖然仍有人質疑退休阿姨何以擁有這么多房產,但在一個鼓勵創(chuàng)富的社會,只要來源合法,途徑正當,即便坐擁金山也應受法律呵護。至于其荷包里的鈔票、保險柜中的珠寶細軟,以及地契房產證,更是極其私密的隱私,無論你窺私欲多么強烈,主人沒有公示的義務。時下,不僅個人財產權受憲法保護,連同私人信息同樣也在法律保護之列。
現(xiàn)代社會,官員與百姓的財產信息等待遇有別,前者需盡可能透明,百姓有知情權。但普通百姓,除非本人授權,他人是不得私自泄露的,否則即違法。而“房嬸”的房產信息被隨意公之于眾,顯然突破了法律的底線。無論當事人出于何種目的,皆有違法之嫌,“房嬸”若要訴之公堂,也是其權利。而今,網絡曝料、“人肉”之風頗盛,堪為反腐新疆域,但也須恪守尊重保護百姓隱私的界線,不可隨意到網上“曬”人隱私,否則,只會引發(fā)社會混亂。如“房嬸”案,不僅牽連本人,甚至傷及三個兒子的家庭及親屬等,實不應當。
媒體報道說現(xiàn)今有多途徑獲取個人房產信息,其中的某些漏洞顯然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擁有公民個人信息的機構是保護公民隱私的第一道也是關鍵關口,一旦失守,信息泄露,后果無異于江河潰堤。值得思考的是紀檢等部門,普通百姓已知利用現(xiàn)代科技及工具為反腐利劍,作為反貪腐的專職機構,既然有如此多獲悉個人財產信息的現(xiàn)成渠道,何不盡快建立起相應監(jiān)控系統(tǒng),既可提高反腐效率,也能增強社會防腐的威懾力。正如“房叔”的落馬,22套房產的信息早已明明白白躺在房管局網絡里,散發(fā)著濃烈的“腐味”,為何就沒能觸發(fā)有關部門的嗅覺警惕,而非要等到他人舉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