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兩名河北男子開車途經京港澳高速公路趙辛店收費站時,試圖逃費強行通過,撞向以身體阻擋的收費員祝學明。收費員經搶救無效死亡。首發(fā)集團表示,祝學明同志最終以生命保護國家財產因公殉職,公司方會以最大努力給予其家庭賠償。(《京華時報》7月20日)
死亡是最大的反人性。面對死亡,所有的生者,都應該表現(xiàn)出悲哀和同情之情,我相信這是人的共性?墒,面對祝學明之死,許多網友卻并沒有表現(xiàn)出足夠的同情和憐憫。相反,在一家門戶網站的跟帖中,“認為撞死活該的請報數(shù)”一帖已經被蓋到了55樓。當然了,也有許多網友在回帖中對“活該”一說進行了痛斥。
人性面前,什么樣的死亡才讓容易成為別人幸災樂禍的借口?答案是——死亡者是非正義的代表。比如,歷史上被處以死刑的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比如復辟的袁世凱。但是,祝學明顯然不是社會中的惡者,在某種意義上而言,她還是一位忠于職守,甚至以身殉職的優(yōu)秀員工。那么,我們對祝學明的態(tài)度是不是應該多一些同情和悲哀呢?
圍繞祝學明之死,我們看到了價值觀錯亂下的言論大碰撞。當大部分公眾都認為高速公路應該到了減、免費的時候,壟斷集團和既得利益者,卻讓相關政策難以推行和實施。這是一種社會秩序的錯亂,在這種錯亂中,公眾在道德情感上,難免不會出現(xiàn)人性價值次序的錯亂。對祝學明之死,之所以有那么多人認為其“活該”,不過是將對高速公路收費的仇恨轉嫁到了一個普通的收費員身上。
國家審計署披露,全國多個省市區(qū)收費公路違規(guī)收費年總額高達149億元,有些公路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shù)倍乃至10倍以上,有些公路收費期長達50余年。更讓公眾失望的是,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某官員在前幾天還直言“高速公路收費免費不現(xiàn)實”,這也曾激起了無數(shù)網友的憤怒。因此,我特別能理解公眾對高速公路行業(yè)的憤慨。
但是,讓行業(yè)的歸行業(yè),讓個人的歸個人;讓體制的歸體制,讓人性的歸人性。整個高速公路收費的問題,并非祝學明一人建立,她不過是一位認真做事、認真工作的普通職員。
行業(yè)壟斷的問題和體制的問題,有的時候確實與個人無關,即便有關,也僅僅是幾萬分之一的關系。而同情和憐憫之心,并不應該因為這一點點的關系而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