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南中牟縣稱“43輛公車拍賣39萬元”因車型差、車況差。網(wǎng)友爆料稱此次拍賣的評估公司負責(zé)人鐘某,也是此次拍賣公司的拍賣師。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評估公司、拍賣公司必須互相獨立,目的是防止提前透露標的機密,出現(xiàn)串標現(xiàn)象。
相比此前溫州215輛公車賣出1059.48萬元,平均每輛不到5萬元來說,河南中牟縣43輛公車賣39萬元,平均每輛不到1萬元,顯然更“!,更讓人覺得出乎常理。雖然當(dāng)?shù)卣块T對此已有所回應(yīng),但整個事件仍是一團謎。
謎團之一:這次公開拍賣的超標公車共43輛,那么中牟縣實際公車到底有多少?為何被處理的超標公車中,全是“車型差、車況差”的,怎么就沒有一輛好車?
謎團之二:這些車到底是何時購買的,使用了多少年,既然尚沒有到達報廢年限,那么市場價格到底值多少?都什么人買走了這些車?此外,即便這43輛公車全是“破銅爛鐵”,至于只賣39萬嗎?
謎團之三:為了防止透露標的和串標,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評估公司、拍賣公司必須互相獨立。然而,據(jù)媒體報道,中牟縣在拍賣公車時,卻出現(xiàn)了評估師、拍賣師一人兼任的情況。這又作何解釋?
河南中牟縣的“公車事件”,不能簡單怪公眾不信任不理解,而是整個事件的確疑點重重、問題多多。希望當(dāng)?shù)卣槍姷睦Щ蠛唾|(zhì)疑,更加詳細地公開所有環(huán)節(jié)及過程,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答復(fù)。(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