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等北京媒體報道,北京的王先生為了幫兩個朋友買官,被騙取600萬元。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已就這起詐騙案件開庭審理。
庭審期間,犯罪嫌疑人鄒焰焰承認了收取600萬元的事實,但辯稱沒有詐騙的故意。而王先生并沒有在開庭當天現(xiàn)身。據悉,王先生不愿意把買官的朋友說出來,并表示自己的兩個朋友毫不知情,只是想成事之后再予告知。
從目前的處理情況來看,這起案件僅被視為單純的詐騙案件。如果說該案還存在復雜性,也只是鄒焰焰所述的,其委托辦事的第三人劉軍茂。鄒劉二人在犯罪事實和犯罪金額供述上有著極大的出入,劉軍茂也已被另案處理。
在檢方出具的王先生的證言中,他的兩個朋友,僅以“官至遼寧省一廳長,想謀求副省級職位”和“政法大學副教授,想進公檢法系統(tǒng)”的籠統(tǒng)特征代替。新聞報道詳盡描述了王先生的受騙原委,至于兩位處在案件中心的朋友,則以王先生的守口如瓶輕描淡寫地帶過。面對案件涉及的巨額買官情節(jié),王先生到底在為誰買官?所謂的兩個朋友跟王先生之間是什么關系?我們甚至看不到這樣的追問。
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是王先生選擇性沉默的結果。然而,這樣一起涉及關系官員隊伍乃至政治系統(tǒng)根本機制的問題,是不是一個沉默就可以忽視?
為自己的朋友墊付巨達600萬元的款項買官,且對方還不知道,聽上去已經足夠蹊蹺。更何況,即便當事人不知道,王先生仍可以明確提出每個人的具體職務要求。事實上,光是王先生據以沉默的理由,就充滿了疑竇。然而,此案不但沒有引起相關方面的關注,而且相關的報道也花邊截取式地把它定位于一般性社會新聞。某種程度上,這個問題甚至超過了作為刑事詐騙的案件本身。
從本質上說,買官賣官直接關系到國家根本的政治生態(tài),也可以說是權力腐敗最為惡劣的表現(xiàn)。對于這種情況,通過內外部監(jiān)督制約,予以最為嚴厲的懲處,是必須的手段。而從北京的這起詐騙案來看,情況顯然并非如此。從報道看,沒見到紀委、監(jiān)察部門迅速跟進案情、及時調查涉案人員的信息。媒體自身對此也全無態(tài)度。從任何方面,它都被視為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不是作為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社會問題來看待。
誠然,從案件透露的信息看,買官行為并沒有在權力系統(tǒng)內實際進行,這或許是此案被定性為單純詐騙案件的原因。但這并不表示買官行為僅僅是社會傳說,戚火貴案、胡長清案以及最近的黃勝案,都證明了至少在近20年來,買官賣官行為存在的事實和達到的層級。
王先生的沉默是不是真的是一個死結呢?僅就犯罪事實來看,鄒焰焰、劉軍茂兩人都經手過欲求買官者的相關信息,找到證據并不困難。從這個角度看,該案呈現(xiàn)的問題,或許也是腐敗無法緩解的一個因素。(付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