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開的中國科學院主席團第二次會議上,討論通過了《中國科學院關于與臺灣學術界建立正常聯(lián)系的倡議》。
中國科學院提出的倡議有七條:
一、歡迎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派代表團來大陸參觀、訪問和進行學術交流,中國科學院隨時準備接待來院參觀、訪問和進行學術交流的臺灣學術代表團,也隨時準備應邀派代表團赴臺參觀、訪問和進行學術交流。
二、歡迎臺灣學術界人士來大陸探親訪友、講學和進行學術交流,中國科學院愿為此提供一切方便條件;中國科學院的學者也隨時準備赴臺灣探親訪友、講學和進行學術交流。
三、歡迎臺灣學術界通過適當方式推薦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候選人,中國科學院各學部為臺灣科學家保留了學部委員增補名額;歡迎臺灣學術界派代表參加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大會和學部的其它學術活動。
四、中國科學院隨時準備與臺灣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共同舉辦學術討論會,開展短期或長期的合作研究,如災害性天氣的預報研究等。
五、中國科學院愿與臺灣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交換研究資料和學術書刊。
六、從1982年1月1日起,中國科學院將設立面向全國的“沖國科學院科學基金”,歡迎臺灣的科學家提出申請,凡符分‘基金條例”規(guī)定的課題,中國科學院均給予基金支持。
七、中國科學院的科學家愿與臺灣的科學家共同參加國際學術活動,共同組成統(tǒng)一的代表團(組)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原載 1981年11月25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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