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28日正式啟動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業(yè)務,當日受理279人。
記者了解到,自兩個月前長春被確定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試點城市以來,到出入境管理部門及旅行社咨詢的長春居民非常多。
長春市居民憑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即可在長春市公安局及各區(qū)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和六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游簽注;本人憑通行證及有效個人游簽注委托具有赴臺旅游資質的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許可后,六個月內可自行選擇時間,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赴臺進行自助旅行。
開通首日,為方便咨詢,長春市公安局增加了咨詢窗口,增設受理窗口。截至28日晚,長春市公安局共受理赴臺自由行材料279份,其中首次申請270份。(記者周立權)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張曉靜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