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廈門將正式啟動涉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審合一”集中管轄,在司法領域進一步加強對臺交流合作先行先試。
昨日下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國猛向市人大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2年,廈門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6442件,辦結64249件,同比分別上升15.25%和15.85%;其中市中院受理8280件,辦結7917件。
在受理的各類案件中,審結各類商事案件15823件,標的總額31.74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6.56%和44.51%;審結各類刑事案件5176件,判處罪犯6959人,同比分別上升23.06%和14.91%;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11人,適用緩刑、管制等非監(jiān)禁刑2397人,依法宣告無罪1人。同時,成功審結了賴昌星特大走私、行賄案和“小鑫炫”被綁架殺害案等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
在對臺司法服務和交流合作方面,海滄法院去年率先成立全國首個涉臺法庭,集中管轄全市部分一審涉臺民商事案件,并積極探索涉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機制,積極為臺胞、臺企提供司法服務,得到了當事人、境內(nèi)外媒體乃至國臺辦的肯定和好評。
全市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司法評估鑒定援助制度,為確有困難的1094名當事人依法緩減免訴訟費341.26萬元,向203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請執(zhí)行人發(fā)放救助款287.23萬元。建立完善少年審判社會調(diào)查報告、心理干預和未成年犯關懷幫扶等制度,判處未成年犯268人,幫助23名失足青少年復學、就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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