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兩岸征文欄目今日刊文《大陸人在臺灣-墾丁行 感受三次震撼》,作者是來自大陸的交換生,在課余赴墾丁游覽的過程中,在住宿、租車和看美景的過程中,住宿退房時只需留下鑰匙、租車免押金等等,作者被當?shù)孛癖姷募儤愫途吧拿利愃鸷场?/p>
全文摘編如下:
來臺灣游學,自然少不了要出去游山玩水。游山首選阿里山,玩水(看海)則一定要去墾丁。
我們這批交換生來臺時是9月分,正是去墾丁的好日子。每逢周末,總是有一些同學結(jié)伴去墾丁游玩,回來都贊嘆不已?诒鄠餍Ч@人,后來私下聊天,發(fā)現(xiàn)來臺的交換生基本上都去過墾丁。忙完11月分的期中考試,我也去了一趟。
到了墾丁中央大街,有阿姨騎著摩托車招呼我住宿,以大陸的經(jīng)歷,我對這樣主動招呼客人的店家都是不信任的。但我還是壯了壯膽子,跟她去看了一下。覺得條件還不錯,就談妥了價格。在臺灣,周五周六的旅館都是要漲價的。但我去的時候是周日,旅客不多,所以我住的房間很大,價格很低。
安頓好住宿之后,我去中央大街的夜市逛了一圈,發(fā)現(xiàn)了很多新奇的玩意兒,但也看到了一些在大陸已經(jīng)過時的生意,就是用各種彩色的筆混在一起寫字畫畫,尤其是把顧客的名字畫成藝術(shù)畫的街頭藝術(shù)。這個是90年代在大陸流行過的,沒想到又在臺灣看到了,有種重溫童年記憶的感覺。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