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關部門18日深夜舉行通報會,向在吉林境內遭遇車禍的臺灣游客及家屬通報事故情況。據交警部門介紹,目前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系轎車司機操作不當,與旅游客車發(fā)生碰撞,致使客車側翻到路邊溝里。目前轎車司機趙某已被拘留。
2011年8月15日14時25分,琿烏高速公路長春方向440公里+200米處,載有19名臺灣游客的黑A68532號大客車,與一輛遼A29B50號轎車相撞,導致4名臺灣游客死亡,另有15人受傷,其中14人為臺灣游客。
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王強介紹,事發(fā)時,大客車和小轎車都在有效檢驗日期內,兩車駕駛員狀態(tài)正常,經酒精檢測,都沒有發(fā)現酒后駕駛行為。
經交警部門的現場勘查,并在吉林省內外進行事故調查取證,最終確認:轎車司機趙某駕車在高速公路左側車道行駛過程中,因為操作不當,使得車身左側駛入道路中央分隔綠化帶內,前行66米之后,在向右駛回車道的過程中發(fā)生側滑失控,與在右側車道內行駛的客車相撞。
轎車的右前方與客車的左前角相碰撞后,客車發(fā)生側滑,駛入道路右側邊溝,進而側翻,轎車則繼續(xù)向前側滑,越過大客車之后也駛入了右側邊溝。(賀寶慶 崔顏鋒 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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