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10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發(fā)表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的聲明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qū)法》,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
一、釣魚島、黃尾嶼、南小島、北小島、南嶼、北嶼、飛嶼的領;為下列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
1、釣魚島1 北緯25°44.1′ 東經123°27.5′
2、釣魚島2 北緯25°44.2′ 東經123°27.4′
3、釣魚島3 北緯25°44.4′ 東經123°27.4′
4、釣魚島4 北緯25°44.7′ 東經123°27.5′
5、海豚島 北緯25°55.8′ 東經123°40.7′
6、下虎牙島 北緯25°55.8′ 東經123°41.1′
7、海星島 北緯25°55.6′ 東經123°41.3′
8、黃尾嶼 北緯25°55.4′ 東經123°41.4′
9、海龜島 北緯25°55.3′ 東經123°41.4′
10、長龍島 北緯25°43.2′ 東經123°33.4′
11、南小島 北緯25°43.2′ 東經123°33.2′
12、鯧魚島 北緯25°44.0′ 東經123°27.6′
1、釣魚島1 北緯25°44.1′ 東經123°27.5′
二、赤尾嶼的領海基線為下列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
1、赤尾嶼 北緯25°55.3′ 東經124°33.7′
2、望赤島 北緯25°55.2′ 東經124°33.2′
3、小赤尾島 北緯25°55.3′ 東經124°33.3′
4、赤背北島 北緯25°55.5′ 東經124°33.5′
5、赤背東島 北緯25°55.5′ 東經124°33.7′
1、赤尾嶼 北緯25°55.3′ 東經124°33.7′
[ 責任編輯:吳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