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奶茶還‘穿越’了!”市民王先生向記者爆料稱,他在外賣平臺購買了某品牌的“網(wǎng)紅奶茶”,但3個小時后收到的奶茶的打單時間比他下單還要早,經(jīng)過分析,他覺得外賣平臺上代購奶茶的服務其實“內藏玄機”。于是,記者以排隊兼職的身份臥底了一個“奶茶外賣小隊”,發(fā)現(xiàn)有外賣平臺不僅雇人排隊代購奶茶,還要求排隊者“變裝”以免被認出,跑腿代購“網(wǎng)紅奶茶”居然成了一條小小的“產(chǎn)業(yè)鏈”。
網(wǎng)購奶茶“打單”居然早過“下單”
周末,市民王先生“照例”想要喝杯某品牌的“網(wǎng)紅奶茶”,但動輒一兩個小時的線下排隊購買時間又讓他感到“壓力山大”:“不想排隊,還是照例點外賣吧!”結果這次外賣卻讓王先生“哭笑不得”。
王先生稱,他是當天18時19分下的單,三個小時后收到的三杯奶茶上的打單時間和購買地址卻不相同。其中兩杯位于同一家分店,打單時間為18時12分,比王先生下單時間還早7分鐘;第三杯購于另一家分店的打單時間則為19時3分。隨后,在與外賣小哥的攀談中,王先生得知,送貨時間長不僅因為購買奶茶需要排隊,小哥還表示,奶茶店店員已經(jīng)認識他們了,不肯再賣,他們只好請其他人排隊代購。
“會不會是排隊先買好‘爆款’,誰下單就派給誰?”王先生心生疑問,他分析:奶茶外賣可能有一個分工明確的網(wǎng)絡——先請若干生面孔在幾個店排隊,不問需求購買熱銷飲品,然后有專人在外賣平臺上搶單,分派調度,最后由專人派送。王先生感慨稱:“外賣小哥不是一個人在‘戰(zhàn)斗’啊!
百元日薪招聘兼職 專門排隊買奶茶
為探查奶茶外賣是否真有分工明確的網(wǎng)絡,近日,記者辦理了假身份臥底“奶茶外賣小隊”進行調查。
記者在網(wǎng)上找到了某外賣平臺“奶茶店排隊兼職充場”的招聘信息,該信息招聘40人,工作時間為每天9時30分-19時30分,薪酬為110元/天,除了標明僅限學生外,還特意寫明“不能連續(xù)做”“一定要帶身份證、充電寶”“年齡低于30歲”等要求。
收到錄取信息后,第二天8時40分,記者來到指定地點,已有十多人在地鐵口附近,其中大多數(shù)為學生模樣。9時,聯(lián)系人帶領這幾十號人排好了隊,轉移到不遠處一條行人較少的街道,開始進行培訓:“多次排隊時,脫個外套、摘下眼鏡、頭發(fā)散開,就又是另一個人了。”他再三重復一定要帶身份證,原來收身份證是為了防止“隊員”在收到奶茶預付款后“逃跑”。
在簡單介紹完情況后,又來了五個“駐站”于五家奶茶分店的“站長”,開始挑選“合眼緣”的隊員,記者被樂峰廣場店的站長選中,收身份證后,站長帶領各自的隊員坐地鐵“奔赴”各自的站點。站長小勇在安排任務時表示:“你們一天的工作就是排隊,我讓你們買哪種奶茶就買哪種奶茶,如果排到你的時候沒發(fā)給你訂單就出來!迸抨牳犊詈,將小票交給站長就算完成一輪工作,“做奶茶的時間比較長,不用你們在那等,我另外找人去取餐”。
到達樂峰廣場后,站長陸續(xù)收到訂單,開始分派任務。記者發(fā)現(xiàn),該站除站長外,還有一位助理專門擔任記賬工作,她負責寫訂單內容并算出購買金額,站長再根據(jù)計算好的金額給排隊者發(fā)微信紅包。很快,記者收到了第一單“排隊任務”——購買抹茶2杯、芒果冰沙2杯和茶一杯。時值工作日,排隊人數(shù)在二三十人左右,不到半個小時,記者便完成“第一單”。
完整團隊各司其職 一天能接上百單
已經(jīng)在此“駐站”一個多月的站長表示,一般一個人一天能排4次左右,但有人“演技”好,排了6次還沒被發(fā)現(xiàn)。到下午2時左右,記者只排過兩次隊。在休息區(qū)的“大本營”內,已經(jīng)積攢了十多杯飲品,等待騎手出發(fā)送貨。
除了站長和助理,該站還有5名送餐員騎手,加上排隊兼職者,構成了一個分工明確、專門進行奶茶跑腿代購的團隊:騎手在外賣平臺上搶單后將訂單發(fā)給站長,站長安排人排隊購買,拿到小票后由騎手取奶茶送餐。據(jù)了解,樂峰廣場店的代購生意好時一天可接60單,其他人流更密集地區(qū)的分店甚至可接到上百單。有騎手稱,知道哪幾種茶最火,周末或節(jié)假日訂單多的時候,可以買幾杯先放著,有人點的時候可以直接送去。
專家:
“饑餓營銷”難長久
奶茶代購業(yè)務“紅火”的原因之一是排隊購買的人數(shù)太多,很多市民“等不起”。對于“網(wǎng)紅奶茶”為何這般“火”, 中國食品產(chǎn)業(yè)評論員朱丹蓬表示,“網(wǎng)紅奶茶”符合新生代對于新鮮事物的好奇心。從奶茶制作工藝上來看,一方面是“慢工出細活”保證產(chǎn)品質量,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店鋪人氣,是一種營銷手段,“越排隊越有人買,越有人買越排隊”。
廣東財經(jīng)大學肖怡教授認為奶茶是便利品,便利品的特性就是一有需要,可以得到盡快滿足,靠“饑餓營銷”造成的“供不應求”情況不會長久。
對于跑腿代購奶茶的合法性,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民事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委員趙善啟律師稱,“黃!敝苯蛹觾r賣奶茶屬違法行為,但單純的跑腿代購還未有法律禁止。食品安全問題一般由銷售方負責,如涉及代理人過錯,“跑腿小哥”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盧夢謙、 葉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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