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仁鳳坐在宿舍里,抱著男友送給她的毛絨熊。李雅娟/攝
對于錢仁鳳來說,今年的12月21日已經(jīng)變成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日子了。她沒有為這一天作出任何特殊的安排,只是像平常一樣,去食堂簽收蔬菜、打掃宿舍樓,并努力忘記這一天以及和它相關(guān)聯(lián)的一切。
2015年12月21日,在入獄近14年后,曾被認定為“云南巧家縣幼兒園投毒案”兇手的錢仁鳳帶著云南省高院的無罪判決書出獄。
去年回到家的那一天,錢家擺了流水席待客。如今,無罪釋放整整一年后,錢仁鳳只想平平淡淡地過日子。她覺得在這一天任何特殊的安排都會讓她“想起過去不開心的日子”。
出獄一年后,錢仁鳳手指上的指紋變得清晰起來。之前因為在獄中長時間縫制衣服,她的手指紋路被磨平了,以至于在重新辦理身份證時無法采集到指紋。那樣的生活,錢仁鳳現(xiàn)在想起來還會覺得恐懼。
新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官方文件上的“錢仁風(fēng)”,但她想找時間回趟云南,把名字改回父母為她起的“錢仁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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