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上海10月11日電(李姝徵 寶劍)提審室中,面對檢察官坐著的是一個年紀20出頭的小姑娘,長發(fā)攏成一股馬尾,圓圓的臉蛋稚氣未脫。她叫劉穎,是一在校大專生,而此時的身份是一起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她抽泣著向檢察官敘述案件的來龍去脈,然而悔恨的眼淚并不能洗去她曾經(jīng)犯下的違法行徑……
促好事紅線牽起閨蜜和“富二代”室友
袁芳是劉穎男友徐東打工認識的同事,劉穎經(jīng)常會去徐東打工的地方,便也認識了袁芳,兩姑娘年紀相仿、志趣相投,不久便成了無話不談的閨中好友。一次,袁芳去劉穎住的地方找劉玩,也正是這次機會第一次遇到了和劉穎、徐東租住在同一出租屋的薛兵。
薛兵和劉穎、徐東同是在校學生,三人自2015年3月底開始一起租住在校外的出租房內(nèi),系室友,平時關(guān)系也處得不錯。在劉穎和徐東看來,薛兵家挺條件不錯,就在搬入出租房前,薛兵就花了幾萬用于裝修,另外還購買了二臺電視機、一個冰箱、兩個空調(diào)等家用電器,平時花錢也大手大腳的。
薛兵初見袁芳,便對相貌清秀的袁芳一見傾心,便私底下找劉穎,想通過劉穎認識袁芳。劉穎聽了薛兵的想法后,表示愿意作個中間人,介紹兩人認識。
之后,袁芳和薛兵就在劉穎的介紹下認識了。在追求袁芳期間,薛兵會經(jīng)常約袁一起吃飯、看電影等,為了打動袁芳的芳心,薛兵也出手闊綽,會經(jīng)常買買禮物送給袁,還委托朋友幫忙買了一個巴黎世家的包送給她。兩人一開始挺聊得來,再加上劉穎的極力撮合,不久,兩人就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
故事發(fā)生到這里,劉穎作為牽線人,促成了一樁美事,但因劉穎和男友徐東之后的圖謀不軌,接下去發(fā)生的事,卻令人咋舌。
交友不慎把朋友當成賺錢“商機”
一次,劉穎、徐東、薛兵三人結(jié)伴到韓國濟州島玩。袁芳要求男友薛兵幫她買一些化妝品,劉穎知道薛兵一向都挺懶,便趁機向薛兵出了一個主意:“你就不要去了,因為袁有你的手機定位,如果被她知道你去免稅店買,會讓你買更多的奢侈品。我和徐東去幫你逛吧,反正對我們來說也是順便的事!”薛聽了劉穎的話就答應(yīng)了,便獨自一個人去玩了,把事情全權(quán)交辦給了劉和徐。
劉穎表面上是熱心幫朋友的忙,但其實是支開薛,私下打著其他“歪門邪道”:“我們這邊先幫他隨便買一點,然后回國以后大量地幫他在淘寶店上買便宜的假貨,最后向他實際收取免稅店的錢。薛和袁也不知道,而且我們還可以從差價里面賺錢!眱扇吮阍陧n國的免稅店里買了部分的正品化妝品,告知薛買好后,他們便把這些正品寄回上海,而同時,劉穎也已經(jīng)在網(wǎng)上買好了大量假貨準備到時候一起混在正品中給薛兵,一共80余件化妝品,其中假貨約三分之二。之后,劉向薛開價要六萬元人民幣,薛雖然當時覺得有點貴了,但因為都是女朋友袁芳挑的,為討女友歡心,也心甘情愿地把錢打給了劉穎。
劉穎在這件事上“賺取”了差價2-3萬元,而此次甜頭,也讓劉穎看到了“商機”。劉穎覺得,薛兵這個人也不大識貨,錢出的也爽氣,而且特別愛為袁芳花錢,其可以趁他倆談朋友過程中,能夠多從薛身上多騙點錢,賺點是點。
劉穎、徐東的貪念和小聰明使其在之后的事情中多次得手,但也一步步將自己推向罪惡的深淵。
偽“和事佬”真詐騙犯
從薛和袁就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之后,兩人之間一旦有什么矛盾,薛就會來找劉穎幫忙講和,而通常這些矛盾最終都可以依靠買名牌包包、飾品等奢侈品化解。一邊是出售闊綽的富家子弟,一邊是愛慕虛榮的好閨蜜,而劉作為中間人,正是利用了這兩人身上的弱點多次行騙。
劉穎向薛兵謊稱,其有一個朋友在香港置地廣場做高層,可以買到有折扣的名牌箱包,薛信以為真。每次薛兵和袁芳鬧不開心,就會來找劉穎幫忙買包,哄袁芳開心。而實質(zhì),這些包是劉穎專門在一家高仿名牌箱包的網(wǎng)店購得,那家店可以開具發(fā)票,發(fā)票價格可以比實際價格高出十幾倍,其就以此騙取薛兵的信任,以發(fā)票上的價格向薛兵要錢。
起初幾次劉穎還處于被動,但當她得手幾次后,發(fā)現(xiàn)薛兵并不懂辨認名牌包的真?zhèn)?也不會過問,隨便就能糊弄過去,劉穎也膽子越來越大了,開始變本加厲,主動唆使袁芳和他“作一作”、“鬧一鬧”,甚至在同住的時候主動觀察薛生活上一些不好的細節(jié),并告訴袁芳,讓袁故意和薛不開心鬧矛盾,之后薛便會主動來找劉穎,讓劉穎代買包哄袁芳開心,這樣的手段屢試不爽。而對于袁芳來說,按照劉穎說的去做,自己只要“作一作”、“鬧一鬧”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也確實奏效。
甚至到后期,袁和薛吵架特別厲害,也就是一周里面,薛兵會通過劉穎買包,甚至一次買好幾個包給袁芳來哄她開心。劉穎就利用這個高頻率,直接向薛收錢,但實際根本沒有買過包寄給袁芳,其利用這種空放賬的形式騙取錢財。
上演“燒包戲”事情終敗露
在僅僅近幾個月的時間內(nèi),劉穎和徐東反反復復用這種方式,詐騙薛兵數(shù)十次,騙取錢財高達80余萬元人民幣,然而事情終將有敗露的一天。
2016年3月下旬,薛兵再次讓劉穎幫忙買個LV的包,而這次,薛兵是準備把包送給母親的,劉穎并不知曉,依舊如之前幾次那樣買了個假包糊弄薛兵。這個LV包到了薛兵母親手里之后,其察覺出了異樣,遂去專柜檢驗包的真?zhèn)?結(jié)果發(fā)現(xiàn)是個假包。后在向薛兵詢問包的來源時,薛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統(tǒng)統(tǒng)告訴了母親,母親聽之后覺得事情似乎并不止一個假包這么簡單。于是,薛母便打電話給劉穎,要求劉穎通知薛芳將所購買的包還給他們,不然就報警。
電話的另一邊,劉穎和徐東兩人知道要是被薛母親發(fā)現(xiàn)的話,事情便敗露了,兩人便商量出一計。其先去一商場買了幾個包混在里面,湊足了包的數(shù)量,再開車至一空地,將所有包和其他薛讓其代買的物品全部堆在空地上,點火將東西盡數(shù)燒毀,并拍下視頻。因為兩人知道,其中包的數(shù)字對不起來,再加上包的實際價格和市場價格差距太大了,如果把包還給薛的母親,事情則穿幫了,所以想出了這個銷毀的“妙計”。而拍視頻則是用來敷衍其母親,到時就說東西已經(jīng)燒掉了,則沒辦法對賬。
然而劉穎等人的“小聰明”并不能逃出恢恢法網(wǎng),最終薛和母親去派出所報案,警方經(jīng)過偵查予以立案。日前劉穎和徐東因涉嫌詐騙罪被寶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jīng)審查,檢察機關(guān)認為,犯罪嫌疑人劉穎、徐東相互結(jié)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本案中,劉穎和徐東可能將面臨的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人生最青春、最美好的時光將在冰冷的鐵窗中度過,雖不免令人惋惜,但這也正是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買的單。而對于本案的受害人薛兵來說,對于愛情和友情的盲目,使得犯罪分子抓住其弱點有機可乘。檢察官也在此提醒:年輕人應(yīng)理性對待感情,避免與品行不端正的朋友為伍,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同時也提醒家長,切莫因?qū)櫮缍尯⒆訐]霍無度,應(yīng)培養(yǎng)孩子有正確的消費觀、金錢觀。(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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