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上的姓名登記錯誤,與本名僅一字之差
潘女士到國土局咨詢
本報訊 “為了這個事兒,我跑了大半年,上到國土局、下到村委會,現(xiàn)在還沒辦成,還要讓我證明‘我是我’,這叫什么事兒嘛!”近日,?谑忻衽擞坎ㄅ肯虮緢蠓从,她的戶口在靈山鎮(zhèn)晉文村委會多甫村,2007年因拆遷安置分得一塊71平方米的地,但在辦理土地證的過程中,由于代辦人的失誤,土地證上的姓名被錯寫成“潘榮波”。如今,潘女士要在老家蓋新房,欲將土地證上的錯誤姓名改回來,不料困難重重,跑了多個部門,材料辦了一大堆,卻仍被國土部門退回檔案。
對此,記者從經辦單位?谑袊临Y源局美蘭分局了解到,如變更土地證姓名,需公安機關出具“潘榮波與潘涌波同為一人”的證明材料,村委會證明不具備法律效力。轄區(qū)中山派出所表示,土地證登記錯誤應由登記單位負責核查,派出所無權出具證明。記者 林文星 文/圖
六旬大媽很鬧心
十年前找人代辦土地證,拿到后發(fā)現(xiàn)姓名登記錯誤
今年64歲的潘涌波是海口市疾控中心的退休職工,目前居住在龍華區(qū)博愛街道!2004年,我在?谑屑部刂行墓ぷ,戶口也在?,老家靈山鎮(zhèn)晉文村委會多甫村的住宅被征用,我分到一塊71.26平方米的土地作為安置宅基地,位于靈山鎮(zhèn)海榆東線16公里處!迸擞坎ń榻B,2007年,村委會組織被征地村民統(tǒng)一辦理土地證,她委托大嫂代辦相關手續(xù),“拿到土地證后,我發(fā)現(xiàn)上面登記的姓名是錯的,‘潘涌波’寫成了‘潘榮波’!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