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王志文。
昨天凌晨,演員王志文被上海警方在例行盤查中驗定為酒駕。作為公眾人物,其所起的負面示范作用讓人警醒。而截至記者發(fā)稿其仍保持沉默的態(tài)度,更是引起公眾的批評。
酒駕扣證過往多“劣跡”
據(jù)上海長寧交警部門透露,王志文酒駕被認定后,將依法被處以1000元罰款、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同時,王志文必須參加交通安全法規(guī)學習班,學習班合格后必須滿6個月才能憑合格成績單領回駕駛證。
這并不是王志文第一次酒后駕車。2009年,王志文在上海某酒店門口被記者拍到,當時滿臉通紅、滿身酒氣的王志文豎起中指對記者說:“你們這樣拍我,是沒有人格的舉動,你們對得起你們的父母嗎?”說完開車離開!柏Q中指事件”圖片流傳頗廣,昨日還被一些網(wǎng)友翻出誤以為是其這次酒駕現(xiàn)場照。同時,王志文此前在上海、北京等地的多次醉酒照片,也被網(wǎng)友挖出。
保持沉默實在要不得
比犯錯更錯的,是不認錯、不道歉。事實上,王志文酒駕事發(fā)后,除了事件本身外,王志文至今仍保持沉默,未向公眾道歉的態(tài)度也廣受批評。
“戴手銬腳鐐坐在囚車里,向往車外的自由。喝酒嚴重侵害了他人的自由,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意外,是我長期以來浮躁自負的結(jié)果。我愿意首先做一個守法的公民,爭取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藝術工作者!边@是去年5月9日,因醉酒駕駛造成四車連撞、四人輕傷的音樂人高曉松在法庭上一段悔罪心聲。誠懇道歉的態(tài)度獲得了大家的原諒,而王志文以及他身邊的相關人士至今保持沉默的事實卻招來了網(wǎng)友犀利的批評。他在2007年、2009年的兩次酒駕紀錄被接連翻出,另外,像“拿記者名片包口香糖”等無理事件也重新被提及。
作為社會公眾人物,面對已經(jīng)犯錯的事實,卻選擇用沉默來回避,“沒有擔當”的公眾形象實在要不得。(孫佳音)
[ 責任編輯:楊云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