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罰款100倍,要么掛上‘小偷’的牌子當街示眾!币晃黄哐拧百徫锿浉犊詈蟆保斜0步o出這樣的“私了”選擇題。兒子得知老媽超市購物受辱,便向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光榮派出所報警“討公道”。
昨日,記者從超市管理方獲悉,當事保安已被辭退。律師表示,超市沒權罰款,更不應該示眾,私了就是對盜竊的縱容。
買塊豬肉忘付錢 被“請”進辦公室
5日上午10點過,家住沙灣附近的李婆婆(化名)到一環(huán)路與沙灣路交叉口的“卜蜂蓮花”超市買菜!百I了一塊凍肉稱價13元后,我又覺得不夠吃,又去凍柜里拿了一塊凍肉裝在已稱重的口袋里!崩钇牌呕貞浾f:“這塊凍肉就忘記稱重,和其它東西一起去收銀臺結賬,一共是83.13元!
剛出收銀臺,李婆婆就被超市保安攔住,她這才想起來:“新添加的一塊豬肉沒有稱重結賬!
在超市重新稱重后,凍肉總共價格為19.1元,李婆婆少付了6.1元。隨后,保安把她“請”到了超市防損部辦公室。
被迫寫下罰款單 “自愿”賠償600元
“在辦公室里,一共來了4個保安,說要跟我協(xié)商處理!崩钇牌耪f,當時保安給她提出了兩個解決辦法:一、罰款,金額按照未稱重的肉價6.1元(100倍)罰款600元。二、掛上小偷的牌子,站在超市門口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