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人胡培林發(fā)現(xiàn)妻子手機中有曖昧短信,一怒之下,將“情敵”打成重傷。5月4日,浙江仙居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胡培林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10年8月31日晚11時左右,喝酒回來的仙居人胡培林發(fā)現(xiàn)妻子還在發(fā)短信。拿過手機一看,頓時火冒三丈,原來,妻子的手機中有“你一個人不寂寞嗎?”、“你要不要到什么地方坐一下”等短信內容。
胡培林決定教訓與妻子發(fā)短信的男子。于是,胡培林用妻子的手機回復短信“我心情不好,想找人聊聊天”等內容,將該男子騙約至仙居某公園。
胡培林發(fā)完短信,又立即打電話召集了幾個朋友趕往公園。在公園內碰到與妻子發(fā)短信的男子后,胡培林質問:“你什么意思,發(fā)短信叫我老婆來陪你?”并與朋友沖上去一起對該男子實施毆打,見該男子倒在地上不動后,胡培林等人才逃離了現(xiàn)場。
10月5日,經鑒定,受傷男子身體損傷程度已構成重傷。12月20日,公安機關將外逃的胡培林抓獲。
歸案后,胡培林與受害男子對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調解意見,支付了238000元賠償款。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胡培林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紤]到胡培林能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諒解,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李飛云 通訊員 張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