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的報道,臺“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任職宜蘭和新北地檢署期間,涉嫌包庇電玩業(yè)者施永華,并按月收受賄款,累計金額高達新臺幣2325萬元,臺北地法今天依貪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至于涉嫌幫她洗錢的律師郭學廉,判處有期徒刑6月,自首舉發(fā)的業(yè)者施永華行賄罪免刑,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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