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3日消息 臺灣“中選會”13日表示,處理政黨撤銷全臺不分區(qū)“立法委員”黨籍公文,都是在收到政黨來文后依相關規(guī)定處理,并于同一天函請“立法院”注銷“立委”名籍;對所有政黨來文都沒差別待遇。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長”王金平涉關說遭中國國民黨撤銷國民黨籍,臺“中選會”已發(fā)函到“立法院”要求注銷王金平“立委”名籍。不過,王金平委由律師提出緊急處置,請求法院立即禁止“立法院”注銷“立委”名籍,及暫時處分裁定前,暫準王金平繼續(xù)行使國民黨員職權。
臺“中選會”發(fā)布新聞稿表示,2002年處理民進黨來函指第5屆“立委”不分區(qū)選舉當選人邱彰喪失民進黨籍案、2013年臺聯(lián)黨來函指已撤銷第8屆“立委”不分區(qū)選舉當選人林世嘉黨籍,請依順位遞補案及王金平案,都是在收到公文后同一天行文“立法院”,請注銷“立委”名籍。
臺“中選會”說,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處理這些案件,不介入任何政黨內(nèi)部事務,也不受任何政黨影響。
據(jù)臺灣TVBS電視13日下午16時20分許報道,王金平假處分案,臺北地院裁準王金平以新臺幣938萬元擔保金擔保,繼續(xù)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權利。其余假處分,暫時處置申請均遭駁回。(中國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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