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等人認為臺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違反臺灣地區(qū)民眾投票相關規(guī)定,今天到臺北地檢署提告。對此,臺當局“行政院”指出,江宜樺合法無虞。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李俊俋、陳其邁、蔡其昌、鄭麗君,下午到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江宜樺涉嫌在核四“公投”案中違反臺灣地區(qū)民眾投票相關規(guī)定。
李俊俋表示,江宜樺于今年2月25日在“府院黨”高層開完會后,隨即在中國國民黨黨中央召開的研討會公開宣布核四“公投”構想,并訂出8月舉行“公投”的時程。
李俊俋說,江宜樺涉嫌利用行政資源達成“公投”續(xù)建核四目的,認為江宜樺違反臺灣地區(qū)民眾投票相關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托辦理民眾投票事項”。
對此,臺當局“行政院”發(fā)言人鄭麗文表示,江宜樺自始至終都說愿意接受“公投”檢驗,并表示提出核四“公投”提案的是“立法委員”,合法無虞。(中國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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