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9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林委任律師仍咬錄音遭剪接、斷章取義,法官決定明年1月14日再開庭勘驗錄音光盤。但法官直言林從未說清“3、3、23”。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9日開庭審理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林委任律師仍咬錄音遭剪接、斷章取義。
受命法官紀凱峰諭知,訂于明年1月14日再開庭勘驗錄音光盤,每周密集開庭審理,并將傳喚證人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陳啟祥女友程彩梅、臺當局“經(jīng)濟部長”施顏祥等逾10人,全案預計明年3月初辯論終結。
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林益世等被告不發(fā)一語。林益世委任律師李傳侯仍主張陳啟祥當初提供給檢方的錄音經(jīng)剪接,涉及林益世供述,應該連剪接過的版本也一并勘驗。他主張將部分爭議錄音送臺當局“調查局”鑒定。
法官指出,即使錄音經(jīng)過剪接,初步看來也未影響語意脈絡,反倒是林益世對于被指控“3、3、23”索賄8300萬元(新臺幣,下同),始終未提出合理解釋。法官自比“吃了秤砣鐵了心”,合議庭一定會開庭勘驗錄音,并將再評議是否送當局“調查局”鑒定。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臺當局“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并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臺檢方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舅父沈煥章、沈煥瑤也被依洗錢等罪起訴。(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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