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4日消息 綜合臺媒報道,被控下藥迷奸女星被通緝的臺灣富少李宗瑞昨天投案,不過李宗瑞全盤否認迷奸,辯稱是當事人自愿。臺北地檢署偵訊后凌晨3點向臺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李宗瑞,法官裁準羈押,未準禁見。李宗瑞6點左右被押解至臺北看守所,代號“2512”。
臺北地檢署發(fā)言人黃謀信上午對此表示,與案情有關的四大疑點包括:“有無共犯”、“有無更多被害人”、“李宗瑞藏匿的方式及地點”、“李宗瑞有無散布性愛照”有繼續(xù)偵辦必要,李宗瑞未禁見,可能與他人勾串妨害偵查,將于收受裁定書后考慮抗告。
昨天與李宗瑞一起到案的還有李逃亡23天協(xié)助他藏匿的前保險業(yè)務員陳美蘭,由檢察官林達訊問。根據(jù)李宗瑞與陳美蘭的說法,逃亡期間,李都窩藏在陳女彰化縣彰化市辭修北路的租屋處,陳美蘭訊后依藏匿人犯罪諭令以12萬元新臺幣交保。
李宗瑞由法警帶入偵查庭,接受長達3小時的偵訊,他全盤否認犯罪,辯稱絕無迷奸被害女子。臺檢方為查證李是否嗑藥,有無以迷藥灌食被害人,采集李的毛發(fā)、尿液檢驗。李自始即未否認性愛照及性愛影片主角是他,承認自行拍攝,檢察官因此未勘驗其下體。(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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