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貪被臺檢方特偵組聲請羈押禁見。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昨天以被告身份傳喚林益世到案,經(jīng)過12小時訊問,今晨依涉貪污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林益世對自己行為不當已有悔悟,他坦承自己做錯事情,覺得對不起家人、長官及社會大眾,希望外界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特偵組于6月30日凌晨拘提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到案并傳喚陳啟祥的女友人程某作證,兩人歷經(jīng)12小時訊問后被請回。陳啟祥遭檢察官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特偵組根據(jù)陳啟祥供詞,昨天發(fā)動搜索、約談行動,在高雄囑托高雄地檢署搜索包括林益世服務(wù)處等8處所,臺北則搜索林益世居所等3個地點。
特偵組昨天下午4點傳喚林益世及妻子彭愛佳到案說明。彭愛佳傍晚6點被檢方請回。林益世歷經(jīng)12小時訊問,坦承部分案情,希望檢方同意自白。
不過,檢察官仍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wù)收賄”、“對于職務(wù)上行為要求賄賂”等罪,認定林益世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湮滅證據(jù)之虞,今天清晨4點10分,向臺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林益世。(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 責任編輯:焦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