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空軍司令部空軍第四基地駕駛兵黃柏叡,前年6月1日駕駛軍車于嘉義市世賢路高與高鐵大道交叉路口時,違規(guī)左轉(zhuǎn),撞傷開小貨車的葬儀社負責人陳芷綾,致陳婦癱瘓請求公賠;臺灣“最高法院”認定黃有過失,黃所屬的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2004萬余元(新臺幣,下同)確定。
報道稱,因陳婦已領到166萬余元的汽車責任險,臺空軍司令部應給付款項減為1838萬余元。(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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