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良昨因隆乳案到臺灣“高院”出庭。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日前,臺灣中天新聞臺報道胡瓜女婿李進良(阿良)“疑帶女兒Emma上夜店,攜辣妹買醉”,讓李進良形象重挫,中天雖道歉,但李余怒未消,認為中天大街罵人、小巷道歉,已委請律師徐鈴茱向臺北地院遞狀提告。李進良告的對象包括臺灣中天新聞主播盧秀芳和2名記者,認為3人涉加重誹謗罪,另要求3人與電視臺連帶賠償新臺幣1000萬元,并須在臺灣4大報頭版及Google、奇摩網(wǎng)站道歉。
對此,中天新聞臺重申對李進良很抱歉,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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