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行政主管部門日前討論臺灣燈會舉辦情形,臺當局“文建會”主委龍應臺認為應“定點定時”舉辦,臺當局“交通部”負責人毛治國則認為輪流已到各縣市舉辦10多年,也辦得很好,要改變不容易。毛治國今(24)日強調,兩人并無意見出入的問題,都是本著同樣理念。
龍應臺上午受訪時指出,“定時定點”更能建立全球化品牌,而且周邊交通和環(huán)境的質量每年都可以累積提升,但到各地巡回可平均分配資源,兩者各有各的優(yōu)點。她強調,與毛治國并無不同調的問題,只是提出不同方向討論,而且毛治國也認同這個方向。
毛治國受訪時則說,對于品牌建立,龍應臺的見解完全正確,臺北燈會連續(xù)辦了11年,政黨輪替后,當時執(zhí)政黨把燈會移到南部舉辦,改名臺灣燈會,也辦了10多年,國民黨執(zhí)政后,曾評估是否重新搬回臺北,但發(fā)現(xiàn)其它縣市也很希望有機會能舉辦,所以交通部門訂定嚴謹?shù)脑u選準則,讓各縣市競標。
毛治國指出,在品牌建立層面來說,因為每年燈會結束后,都會正式宣布下一年舉辦地點在哪,讓旅行社有1年的時間可以推銷產(chǎn)品,也能將臺灣燈會當成產(chǎn)品,讓他們知道元宵節(jié)到臺灣看燈會絕對沒錯。(中國臺灣網(wǎng)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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