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桃園縣61歲陳姓男子殺害親生女兒后棄尸,桃園地方法院昨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陳男服刑27年。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2009年10月間,陳男因女兒不愿吃飯,以重力甩打女兒頭部,導致女兒頸椎脫臼,神經(jīng)性休克死亡。陳男為掩飾罪行,向臺警方謊報女兒失蹤,事后教唆手下將女兒埋在中壢市一處偏遠的鐵皮屋下。
審理后,桃園地方法院昨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陳男服刑27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迪)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責任編輯:李迪 ]
捕蛇人捕獲4.5米巨蟒
美母親產(chǎn)后不舍胎盤
男孩要么奔跑要么死
男子欲斷健康右腿
朱邀洪秀柱接副主席?
朱立倫遭"獨派"下戰(zhàn)帖
被換了洪秀柱委屈嗎?
王金平涉司法關(guān)說案
強臺風“蘇力”襲臺
"白狼"返臺遭捕引關(guān)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