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一林姓男子與王姓婦人通奸,被王姓婦人丈夫控告妨害家庭,并索賠350萬元新臺幣。林姓男子辯稱王姓婦人自述常和網(wǎng)友玩性愛視訊,丈夫也常找友人和她玩性愛游戲,他以為王姓婦人性觀念開放,才和王姓婦人發(fā)生性關系,并懷疑自己遭王姓婦人與丈夫設計,陷入仙人跳圈套。板橋地方法院法官以無證據(jù)證明王姓婦人和丈夫設計仙人跳,判賠30萬元新臺幣。
據(jù)報道,已婚的林姓男子和王姓婦人,2年多前在網(wǎng)絡聊天室認識后,發(fā)生多次性關系。王姓婦人丈夫去年從太太計算機中,發(fā)現(xiàn)她和林姓男子偷情的聊天記錄,控告2人妨害家庭,丈夫后來對太太撤告,并在林姓男子被判刑2月后,以男人尊嚴和精神遭嚴重打擊為由,向法院訴求350萬元損害賠償。
林姓男子辯稱,王姓婦人曾告訴他,說她丈夫上夜班,她每晚都獨守空閨,丈夫還常找友人一起玩性愛游戲,同時接受她有許多性伴侶的事實,他以為王姓婦人夫妻性觀念開放,加上王姓婦人不斷誘惑,才與她發(fā)生性關系。
林姓男子說,王姓婦人在丈夫提告后,在臉書貼上和丈夫恩愛照片,還說替丈夫制作“愛夫手工皂”,證明夫妻感情未受影響,且王姓婦人丈夫撤回對太太的告訴,也證明王姓婦人丈夫已原諒她。他懷疑王姓婦人丈夫縱容太太和性伴侶通奸,有設“仙人跳”圈套之嫌。
但法官認為,王姓婦人說丈夫找友人玩性愛游戲和性愛視訊,只是王姓婦人單一說法,且王姓婦人丈夫撤告,也不能證明他已原諒太太及精神未受痛苦,因此判林姓男子敗訴。(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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