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bào)道,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jié)束前夕在廣島和長崎遭遇美國原子彈轟炸的12名臺灣人,23日向廣島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他們每人120萬日元(42.6萬元新臺幣),另外還有一名85歲的大陸男子,總共13人。
據(jù)報(bào)道,提出集體賠償訴訟者,是現(xiàn)住在臺灣的11名67歲至97歲民眾,以及一名已故者的遺族,另外還有一名85歲的大陸男子,總共13人,他們之中,有7人在廣島遭遇原子彈轟炸,另外6人是在長崎。
這些來自兩岸的原告,不滿日本政府以居住境外為由,將他們排除在原子彈受害者的救濟(jì)對象之外,使他們蒙受精神痛苦,因此要求日本政府賠償。
這是兩岸原子彈受害者首次提出訴訟,23日提出集體訴訟者,還有住在韓國、美國和加拿大等地的人士。
1945年8月6日上午8時(shí)15分,美國在廣島投下一枚原子彈,造成約14萬人死亡。3天后的8月9日上午11時(shí)2分,美國在長崎投下另一枚原子彈,造成逾7萬人死亡。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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