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四人的偽證案。吳淑珍已重新委任律師,并遞狀向法院表達速審速結、給孩子緩刑等。對于臺檢方特偵組凍結扁家臺灣的資產(chǎn),吳淑珍也委由律師向法院提起抗告及聲明異議,特偵組正準備資料向法院說明。
另一方面,遭羈押將近一年的陳水扁,昨天透過轉述宣示,他絕對不會去選2012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請政敵放心。陳水扁還認為,自己與馬英九都屬虎,先后當領導人造成兩虎相爭,他出來以后會化解藍綠對立,并促進兩岸和平。這也是陳水扁在羈押期間,首度宣示不參加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
特偵組查扣扁家資產(chǎn)后,吳淑珍本月6日開庭時,便曾在法庭上痛批檢察官要讓她活不下去,庭訊后更要求律師向法院提出抗告,強調特偵組查扣的都是合法財產(chǎn)。據(jù)臺灣媒體了解,律師已分別向臺“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及聲明異議,希望透過法院解凍遭扣押、凍結的島內資產(chǎn)。
吳淑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后,二審無意請律師,“高等法院”指派義務律師羅子武上場為她辯護。但在首度開庭后,她改變主意,重新回聘一審律師林志忠、陳國華。法院仍要求羅子武隨時待命,避免重演陳水扁一審時半途解除委任律師情形發(fā)生。
報道稱,吳淑珍透過律師遞狀,希望偽證罪能夠直接進入審理程序,等于要求法院今天直接辯論終結。臺媒分析吳淑珍與子女將不會對相關事實、證據(jù)多所爭執(zhí),主要仍是希望再減輕刑度,并以未犯前科等理由要求予以緩刑。
陳水扁家人的偽證罪,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均被判刑六個月,雖然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但可選擇社會勞動代替入監(jiān),但他們仍希望爭取更輕刑度并獲緩刑。吳淑珍因教唆偽證被判刑一年,也希望爭取減輕及緩刑。(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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