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等案,部分案情已偵查終結,下周三前將并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或追加起訴。辦案人員今天指出,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將再被控收賄及洗錢等罪名。
據(jù)臺灣媒體了解,特偵組檢察官近日加班趕工撰寫結案書類,預計在下周三(8日)前對外公告。
據(jù)指出,特偵組這波偵結的內容,包括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陳水扁家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陳水扁家3億元,及元大馬家協(xié)助吳淑珍處理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7.4億元等案情。
此外,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去年11月間向檢方坦承,她在元大集團成功合并復華金后,曾協(xié)助元大馬家交付2億元給吳淑珍。特偵組認定這部分涉及行、收賄罪,也將在本波偵結。
報道稱,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第二波結案的由包括行、收賄及洗錢;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敏薰、元大金控總經(jīng)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杜麗萍、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吳景茂妻子陳俊英、陳水扁家友人吳文清等人。這一波起訴的被告也將并入目前審理陳水扁家四大案的蔡守訓合議庭繼續(xù)審理。
辦案人員說,檢方懷疑辜仲諒在陳水扁夫婦的壓力下,分別給付陳水扁家2億9000萬元及1000萬元,因此第二波結案沒有把辜仲諒列為被告;至于陳水扁夫婦在收賄、洗錢外,是否還會被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借勢藉端勒索或強募財物罪”,特偵組目前在最后討論。
至于開發(fā)金控總經(jīng)理辜仲瑩被控協(xié)助陳水扁家將美金60萬元及新臺幣3400萬元匯往香港,以及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疑協(xié)助吳淑珍將5000萬元輾轉匯往海外等部分,由于辜仲瑩、鄭深池另涉其它案情,檢方將持續(xù)追查,不會在這波偵結;此外,陳水扁任內“二次金改”與“機密外交款詐領”等案,也還要持續(xù)偵查,暫不會結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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