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4日消息 據(jù)臺聯(lián)合報報道,臺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家海外密帳案發(fā)現(xiàn),扁家人匯款逃稅、洗錢手法疑是很專業(yè),匯款金額常控制每筆不超過50萬美元,以逃避國際金融機構追查資金來源;成立海外控股公司則是設下兩層防護網(wǎng),避免資金真正所有人曝光。
據(jù)報道,特偵組調查發(fā)現(xiàn),陳水扁家匯給吳澧培的金額,是聽從他的建議控制在50萬美元以下;而陳水扁家先前透過蔡銘哲、蔡美利、吳景茂等渠道匯款海外的金額,多數(shù)也控制在每筆50萬美元以下。
特偵組詢問專業(yè)人士得知,國際銀行對逾50萬美元的交易,會要求客戶說明資金來源,發(fā)現(xiàn)可疑時,通報各國(和地區(qū))司法單位、國際洗錢防制組織。
辦案人員分析陳水扁家長期匯款情形,認為扁家相當熟悉如何避開島外銀行查緝,即使利用人頭賬戶將錢匯往海外,或在海外銀行設立紙上控股公司,經(jīng)常設下兩層以上的防護網(wǎng),借以隱匿資金真正所有人。
雖然陳水扁一再強調錢的事都是吳淑珍在處理,不過辦案人員對他的說法持保留態(tài)度;加上陳致中在近幾年幾乎都是受吳淑珍指示處理扁家財務,尤其扁家資金從許多人頭賬戶陸續(xù)匯整到黃睿靚新加坡、瑞士賬戶、轉匯到其它控股公司等過程,都有陳致中參與的影子。陳水扁家人的涉案程度,已成特偵組后續(xù)偵查重點。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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