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8日消息 臺當局財政部門最新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臺灣地區(qū)部分有錢人用盡種種方法節(jié)稅、避稅,將所得總額變?yōu)樨摂?shù),綜合所得稅不用繳,甚至還可以申請退稅。相關官員說,將把相關案例提報賦稅改革委員會討論,研究“反避稅”措施。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財政部門統(tǒng)計,2006年全臺共有523萬多戶報稅,其中所得最低的152萬多戶收入低到不用繳稅;反觀所得最高的前52萬多戶,光是稅合計就要繳2129億元,顯示社會貧富差距很大。2006年臺灣地區(qū)綜合所得稅總額為2747億元,最有錢的前10%申報戶繳了近8成。
不過,官員透露,有些有錢人收入即使再高,只要會鉆“稅法”漏洞,一樣不繳稅。臺當局財政部門官員表示,“稅法”規(guī)定,列報醫(yī)療費用、災害損失和捐贈公務機關等扣除額都沒有上限。根據(jù)資料,有錢人節(jié)稅手法大多數(shù)都是利用高額列舉扣除額,壓低賬面所得凈額,甚至讓所得凈額變成負數(shù)。
官員舉例,2006年有位所得總額高達5307萬多元的有錢人,但列報了30.8萬元的免稅額、7.8萬元的薪資扣除額、27萬元的儲蓄扣除額以及6337萬多元的列舉扣除額,總扣除額高達6403萬多元,結(jié)果不用繳稅還可退稅。
另外還有一位年所得高達523萬多元的申報戶,扣除額為1081萬多元;另一位年所得達446萬元,扣除額達451萬元。兩位有錢人的所得凈額都變成負數(shù),都可以退稅。
官員說,捐贈節(jié)稅前幾年最猖獗,尤其是公共設施保留的捐贈最多,因此2003年才會有全臺最有錢的40大富豪僅繳了低于收入1%的稅,更有8個年收入3億元以上的人不用繳稅。
官員表示,臺當局這幾年陸續(xù)堵掉一些租稅漏洞,像是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上市柜股票、納骨塔等實物捐贈的節(jié)稅管道,加上去年針對有錢人實施“最低稅負制”,已有發(fā)揮效用。2005年年收入300萬元以上的還有14人不繳稅,到2006年減半剩下7人,顯示有錢人不必繳稅的問題已漸改善。(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