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親信陳哲男為高捷泰勞案出廳。臺灣《聯(lián)合報》圖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8日消息 高雄地方法院昨天審理高雄捷運引進泰勞弊案,檢察官懷疑陳水扁辦公室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施加影響,才開放外勞引進。昨天以證人身份傳喚高捷前副董事長陳敏賢,而陳敏賢表示:引進外勞,是因為有政治力介入。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高雄地檢署昨天就高捷泰勞案件,針對陳哲男與陳敏賢等人的泰國與韓國行詰問陳敏賢;陳敏賢辯稱,他們是單純?nèi)ヂ糜巍?/P>
被告陳哲男出庭時,對陳敏賢的證詞“沒有意見”,其它則均委由律師發(fā)言。針對案件另一證人梁柏熏前天出獄時要求法院好好審判陳哲男“司法黃年案”,陳哲男也避而不答,匆匆搭出租車離去。
陳敏賢作證時抱怨說,高捷公司的主體是臺灣“中鋼”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處長都由上面指派,他擔(dān)任副董事長,在董事會只是“區(qū)區(qū)一席”,將他和高捷公司畫上等號,有事要他一人承擔(dān),并不公平。
他還說,臺當(dāng)局“勞委會”原本禁止高捷引進外勞,后來開放引進,是因為有政治力介入所致。高捷引進外勞的案子要送市長、副市長,他沒有決策權(quán),他只開過一次會,卻說他“包山包海”。
陳敏賢并指出,“泰勞的錢誰A(貪)走了?”“凡走過必留痕跡”,“我委曲很久了”,“我完全不認(rèn)為我是‘最有力人士’”。
據(jù)報道,臺灣檢方還掌握新事證,指陳敏賢在2005年泰勞發(fā)生暴動前,曾帶陳哲男到高捷泰勞岡山營區(qū)視查。不過,陳敏賢稱,當(dāng)時只是順便去營區(qū)參觀。(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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