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教不改!辱罵滴滴遇害者網民因發(fā)表極端言論再被拘
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臨沂網警官方微博消息,臨沂網警19日發(fā)布警情通報,通報稱9月17日,臨沂警方依法查處并再次行政拘留在網上辱罵滴滴遇害者并揚言對遇害者家屬實施極端行為的網民魯某某。目前,魯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臨港區(q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9月3日,魯某某(男、22歲、臨沂市臨港區(qū)人,2013年4月份因尋釁滋事被莒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因在網上多次發(fā)表揚言殺害浙江樂清滴滴受害者全家人的違法言論,被臨沂市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近日,其改換網名,用微博昵稱“髙橋來-応援”再次發(fā)表多條惡意攻擊滴滴遇害者李某珠、趙某晨的信息,引發(fā)網民憤慨。
發(fā)現該情況后,臨沂警方迅速出擊再次將該網民抓獲,據魯某某供述,其因被拘留心情不好,被釋放后發(fā)表一些極端言論吸引粉絲關注。目前,魯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臨港區(q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臨沂網警提醒網民,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fā)布信息應嚴守法律底線和社會道德底線,對于侮辱他人、威脅、揚言實施極端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網民,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對于屢教不改的網民,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