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案因檢方提起上訴將二審 本人放棄上訴
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16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遞交放棄上訴聲明書,但檢方先前提起上訴,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仍將二審。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一審認定,檢方起訴樸槿惠的18項罪名中16項成立,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yè)等多項核心罪名,從而判決樸槿惠24年監(jiān)禁和180億韓元罰金(約合1.06億元人民幣)。
上訴截止期限為本月13日,樸槿惠沒有在期限內提起上訴,而由胞妹樸槿令代為上訴。韓聯社報道,依照韓國刑事訴訟法,被告的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或是一審代理人和辯護人可以代替被告提起上訴。由于樸槿惠本人16日提出放棄上訴,意味著樸槿令先前的上訴失去法律效力。
韓聯社說,樸槿惠放棄上訴,表明她將繼續(xù)抵制案件二審。樸槿惠一直抵制案件審理,稱遭到不公正對待。一審期間她一直拒絕出庭。
由于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1日提起上訴,案件將由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檢方對樸槿惠所受部分受賄指控未成立提出異議,同時認為整體量刑不當。
樸槿惠現年66歲,2013年2月成為韓國歷史上首名女總統(tǒng),2017年3月遭彈劾下臺,同年4月遭檢方起訴,是韓國首名遭彈劾罷免的總統(tǒng)。她還是韓國第三名因腐敗罪名被判刑的離職總統(tǒng)。韓國卸任總統(tǒng)全斗煥、盧泰愚1996年分別被判死刑和22年半監(jiān)禁,1997年被時任總統(tǒng)金泳三特赦。(郭倩)【新華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