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常福
原標題:河北省邢臺市委原副書記趙常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jù)河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jīng)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對邢臺市委原副書記趙常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jīng)查,趙常福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guān)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quán)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干部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違規(guī)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并多次未經(jīng)批準出入國(邊)境;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出資的活動安排;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guān)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yè)經(jīng)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常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guān)依法處理。(河北省紀委)
趙常福簡歷
公開簡歷顯示,趙常福去年11月起任現(xiàn)職,此前先后在衡水、保定、廊坊任職。
趙常福,男,漢族,1964年1月生,河北定興人,1985年6月入黨,1981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1979.09定興師范學校學習
1981.09新城縣教育局參加工作
1990.03蠡縣稅務局局長
1992.08高碑店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6.10容城縣委常委、副縣長(分工常務工作)
1998.01容城縣委副書記
1999.09容城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1.06容城縣委書記
2003.03衡水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4.09衡水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05.09-2007.07天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習)
2008.02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8.10保定市委常委
2008.11保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05保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3.07廊坊市委副書記
2015.11邢臺市委副書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lǐng)導小組副組長。
2016.2月5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diào)查。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