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薩·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分別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木薩·艾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熱合曼·吾甫爾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拜克熱·外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吾斯曼·買買提、塔依爾·吾布力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庭審理查明,自2008年3月以來,木薩·艾散等五名被告人與暴力恐怖團伙成員喀斯木·麥麥提等人多次進行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收聽觀看境外恐怖組織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音視頻,為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印制大量宣揚宗教極端、暴力恐怖思想的反動書籍,購置器材進行暴恐體能技能訓練,制作砍刀等兇器和用于暴恐活動的旗幟、標識,購買了大量制爆原料,先后制造10枚爆炸裝置并進行了試爆。
2013年3月8日,喀斯木·麥麥提、木薩·艾散成立了暴力恐怖組織,喀斯木·麥麥提為主要頭目,木薩·艾散負責制造爆炸裝置和作案工具,拜克熱·外力負責提供制爆原材料。其后,木薩·艾散伙同喀斯木·麥麥提多次組織吾斯曼·買買提、塔依爾·吾布力等恐怖組織成員進行非法宗教活動、暴恐訓練、制爆試爆,并錄像記錄訓練過程。
4月23日13時許,巴楚縣色力布亞鎮(zhèn)派出所民警同社區(qū)工作人員到該鎮(zhèn)英巴扎社區(qū)居民蘇坦尼斯甫·吐拉丁(另案處理)家入戶走訪時,發(fā)現屋內人員、物品可疑,遂將情況報告派出所和社區(qū)?植澜M織成員艾比布拉·巴拉提借機溜出向喀斯木·麥麥提等人報信。色力布亞鎮(zhèn)派出所所長任昌舉及社區(qū)工作人員接報先后來到現場處置?λ鼓尽滬溙、木薩·艾散等人感到罪行即將敗露,隨即帶領熱合曼·吾甫爾等人手持砍刀等兇器沖入蘇坦尼斯甫·吐拉丁家院內,伙同院內的恐怖組織成員瘋狂砍殺現場民警和社區(qū)工作人員,當場殺害3名女性社區(qū)工作人員,并將任昌舉等人逼入院內一房間。木薩·艾散同其他恐怖組織成員向該房間潑灑汽油點火焚燒,致任昌舉等9名民警和社區(qū)工作人員被當場燒死。
之后,木薩·艾散伙同其他恐怖組織成員沖出院子,手持砍刀追砍前來處置的人員,致鎮(zhèn)派出所教導員買買提明·吾布力當場死亡,一名協警受傷,并損毀停放在附近的三輛汽車?λ鼓尽滬溙岬缺┩匠指^、砍刀等兇器沖入商貿市場,砍殺前來處置的派出所民警及鎮(zhèn)政府干部,致兩人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后喀斯木·麥麥提等人又闖入色力布亞鎮(zhèn)派出所放火。在行兇、放火過程中,喀斯木·麥麥提等6名暴徒被當場擊斃,艾比布拉·巴拉提被擊傷當場抓獲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晚,吾斯曼·買買提伙同他人將該組織藏匿的制爆物品轉移!4·23”暴力恐怖案件共造成民警和社區(qū)工作人員15人死亡、3人受傷及財產重大損失。
上述犯罪事實有現場提取的作案兇器、爆炸物及制爆原材料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鑒定意見、現場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等證據證實,5名被告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庭審理認為,木薩·艾散等5名被告人多次從事非法宗教活動,收聽觀看暴力恐怖音視頻,積極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進行暴力恐怖訓練,制造爆炸物、制作刀具等犯罪工具,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在罪行敗露后,伙同其他恐怖組織成員殺害民警和社區(qū)工作人員,手段極其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出庭為其提供辯護,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 責任編輯:吳怡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吳怡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