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啟東14人涉嫌沖擊國家機關罪受審 群眾因反對造紙廠排海工程而集聚,檢方指控14名疑犯借機打砸國家機關]
1月30日,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公開審理“7·28”案,朱寶生、沈亞威、徐健捷等14人分別被指控涉嫌犯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7月28日上午,部分群眾因反對一項達標水排海工程而集聚時,被告人朱寶生、沈亞威、徐健捷等人借機滋事,沖擊、打砸國家機關辦公大樓,踩踏、推翻停放在院內的汽車,造成財產損失、民警受傷、社會公共秩序被嚴重擾亂等惡劣后果,分別應以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公開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家屬代表和部分群眾參加旁聽。公訴機關依法訊問被告人,出示了相關證據,朱寶生、沈亞威、徐健捷等14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僅就量刑情節(jié)提出辯解。法庭決定擇期宣判。
事件回放
抗議排海工程 扒光書記衣服
2012年7月28日上午,江蘇省啟東市民因抵制日本王子紙業(yè)將污水排放至本地,紛紛走上街頭抗議。市民打出反對橫幅,啟東市政府附近水泄不通。市長被強迫套上抵制項目的T恤,市委書記因不肯穿宣傳衣被扒光衣服。
“7·28”事件最終使得南通市政府在抗議當天即宣布永遠取消日本王子紙業(yè)排海工程項目。
朱寶生,在群體性事件當天,將標有環(huán)保和抗議圖案的T恤套在啟東市長徐鋒的身上,F年43歲的朱寶生是啟東市呂四港鎮(zhèn)人,其被控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并被認定為參與沖擊的積極分子。
起訴書顯示,2012年7月28日,朱寶生伙同他人圍攻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并煽動現場圍觀人員起哄。起訴書還指控,朱寶生在獲悉有人組織抵制王子紙業(yè)排海工程的抗議活動后,于2012年7月28日早晨6時許駕車至啟東市匯龍鎮(zhèn)永安廣場附近,后隨聚集的人群步行至啟東市政府大樓,與其他不法人員強行沖破警察警戒,沖擊、打砸國家機關辦公大樓。
朱寶生被控伙同其他不法人員在市政府大樓一樓大廳摔碎電梯前的一座臺鐘,接著爬上辦公樓前的一輛豐田皇冠汽車車頂,將他人從大樓內拿出的物品向人群展示、分發(fā),并示意現場人群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