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10時30分,海南省委宣傳部對中新網(wǎng)表示,網(wǎng)上流傳的三沙市7月20日掛牌消息不屬實。
2012年6月21日國務院作出設立地級三沙市的決定。
7月1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關于成立三沙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的決定》,啟動三沙市政權建立程序。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畢志強17日接受中新網(wǎng)記者采訪表示,籌備組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召集三沙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確認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公布代表名單、批準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畢志強介紹將由選舉委員會主持三沙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三沙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持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主席團,然后由主席團主持會議,選舉產生三沙市人民政府市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