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踢辯護席。
妻子闖進法院撞椅自殘。錄像截圖由法院提供
昨天上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拆遷引發(fā)的貪污受賄案件時,被告原六合區(qū)雄州街道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綜治辦主任欒某當庭失控,哄鬧法庭,其妻董某將旁聽席座椅推翻并撞椅自殘。庭審中斷后,法院根據(jù)《刑事訴訟法》對董某處以15日司法拘留。這是近年來南京中院最嚴重的哄鬧法庭事件。
被告沖向?qū)徟信_,三四名法警都拉不住
昨天上午9點40分左右,被告人欒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南京中院第五法庭。1964年出生的欒某原系南京市六合區(qū)雄州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綜治辦主任,長期分管當?shù)卣鞯夭疬w工作。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下半年間,欒某利用負責雄州街道“仁和菜場改造及商住樓項目”征地拆遷協(xié)調(diào)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南京市雄州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賄賂13.9萬余元;2003年1月至2008年3月間,在負責南京棠邑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改制工作期間,虛列拆遷費用,隱瞞、占有出借公款孳息,侵占公款17.5萬余元。檢方指控欒某犯受賄罪、貪污罪。據(jù)悉,欒某對指控事實存在異議,認為有人迫害自己。
宣布開庭后,審判長首先就姓名、年齡、住址等自然情況訊問欒某,他拒不回答。核對法律文書記載的信息(譬如逮捕時間、收到起訴書副本時間等)時,他聲稱“不記得,我腦子被你們搞壞了”。接著,審判長問他有無收到相關法律文書,他堅稱沒有收到。合議庭立即休庭核查,經(jīng)查文書已經(jīng)送達,但欒某拒絕簽收,最后采取的是留置送達手段,即將文書送到看守所。繼續(xù)開庭后,審判長告知以上情況,欒某堅決否認,一下子激動起來。
庭審錄像顯示,欒某先是掀開被告席械板,站起來想離開被告席,法警上前制止,他掙脫著往審判臺沖去,動作激烈,三四名法警都拉不住。拉扯到辯護人坐席旁,欒某一腳上去,將三人座的桌子踢歪了。參與庭審的卞法官說,欒某當時大喊大叫,非常激動,庭審根本無法繼續(xù)。
聽到丈夫叫喊聲后,妻子強闖法庭撞椅自殘
欒某的妻子董某因為是證人沒能進庭旁聽。在庭外聽到丈夫的叫喊聲后,她強行沖破保安的圍堵進入法庭。進門后情緒徹底失控,在旁聽席吵鬧叫罵,推翻一張座椅,并且以頭撞椅自殘。其他親友也跟著哄鬧,法庭亂作一團。庭審不得已中斷。欒某被押離法庭后,法警們才控制住現(xiàn)場。
昨天下午,記者從南京中院獲悉,欒某的妻子董某因嚴重違反法庭秩序,且態(tài)度惡劣,已被處以15日司法拘留。欒某貪污受賄案二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媒體介入后,微博上對此事亦有討論。有網(wǎng)友認為,董某緊張丈夫,關心則亂,做出這樣的事感情上可以理解,但不理智的行為最終只會害了丈夫和自己。此話確實有理。
據(jù)了解,被告人在庭審中的表現(xiàn)與認罪態(tài)度一樣,都屬于酌定量刑情節(jié),欒某大鬧法庭對自己顯然是不負責任的。家屬違反法庭秩序雖不影響量刑,但根據(jù)《刑事訴訟法》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情節(jié)輕微,可以訓誡、趕出法庭;情節(jié)嚴重,可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情節(jié)特別嚴重,譬如侮辱打罵審判人員構成犯罪的,可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