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三天的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四次高官會13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回顧落實《宣言》進展,討論推動《宣言》框架下務實合作。在錯綜復雜的國際形勢下,力促南海和平穩(wěn)定,避免爭端、沖突,是關乎相關各國和地區(qū)局勢的大事。
今年正逢《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簽署十周年。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邊,中國與東盟各國外長及外長代表簽署了這項中國與東盟第一份有關南海問題的政治文件,這對保持南海地區(qū)和平與穩(wěn)定,增進中國與東盟政治互信意義重大。
《宣言》強調(diào)了兩項核心原則:一、通過友好協(xié)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有關爭議;二、爭議解決之前,各方承諾保持克制,不采取使爭議復雜化和擴大化的行動。
過去十年的情況表明,《宣言》猶如南海問題的“安全閥”,其宗旨是務實有效的,只要嚴格遵循,就可保南海局勢總體太平,并為相關各方拓展各領域合作創(chuàng)造條件。
總結(jié)過去十年,有這樣幾點經(jīng)驗:
其一,南海爭議應由當事國雙方協(xié)商談判解決,堅決防止外部干擾。這條重要原則既是南海問題的歷史特性所決定的,也符合國際法則,因為根據(jù)國際法和國際實踐,領土和海洋爭議首先應通過當事國之間的直接談判解決。事實也表明,這也是防止爭議擴大化的有效途徑。
其二,南海問題的一些爭議可能難以在短期內(nèi)解決,現(xiàn)實的應對之策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fā)。中方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就提出的這一主張不僅符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精神,也為相關各方在南海拓展合作提供了務實、靈活而有效的渠道。
其三,南海問題以和為貴,這不僅符合相關國家的各自和共同利益,而且有利于地區(qū)和國際形勢。和則兩利,斗則俱傷。一段時間以來,有關爭議曾出現(xiàn)復雜化的情況,這需要高度重視,以防止矛盾演化至政治經(jīng)貿(mào)層面。因此,如何防止爭端抬頭、擴大,是相關各方今后需要面對和妥善解決的課題。
為開展與東盟海上務實合作、推動落實《宣言》,中方表現(xiàn)出極大的誠意。一個典型例子是,中方設立了3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
解決南海問題,一要處理好領土爭議,二要處理好海洋權(quán)益,這是相關各方合作與發(fā)展并行的兩個層面,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當前復雜多變的世界形勢下,中國與東盟的友好合作堪稱一大亮點,繼續(xù)推動這一積極勢頭,需要續(xù)推各領域的互信與合作,處理好南海問題,就是一項敏感而重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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